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往来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学校定期对往来款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理范围
往来款是学校各项经济活动中处于结算过程中的资金。包括:应收及预付款和应付及预收款。应收及预付款是指应收未收、暂时垫付或预付给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而形成的一种停留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应付及预收款是指在运营活动中形成的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及预先收到但尚未实现收入的款项。
二、清理时间及清理方式
本次往来款清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应收及预付款款项清理。财务处按部门归集汇总后编制《应收及预付款部门汇总表》(见附件1),请相关部门派人于11月3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领取;在清理截止时间内能够偿还的应收及预付款,请尽早到会计科办理偿还手续;在清理截止时间内不能够偿还的应收及预付款,请借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会计科。
应付及预收款项清理。应付及预收款能够明确部门和个人的由财务处按部门归集汇总后编制《应付及预收款部门汇总表》(见附件2),请相关部门派人于11月3日前到财务处收入管理科领取;无法确认部门和个人的由财务处归集应付及预收款明细信息(见附件3),请相关部门及个人及时查收。各单位、各部门在清理截止时间内认领的款项,请到收入管理科办理入账手续。
三、清理要求
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本单位的往来款信息,通知并督促经办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按期清理,业务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会计科联系人:冷铭心;联系电话:84710288
收入管理科联系人:叶寒婷;联系电话:84710088
附件4:《东北财经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21]23号.pdf
财务处
2023年11月1日